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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装配式建筑目标和政策信息汇总(二)

发布时间:2019-08-27 10:41:12

 

湖北省:

十堰市目标: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十堰城区、丹江口市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十堰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2018.03.31

恩施州目标:到2020年底,全州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底,全州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扶持:容积率核算奖励,装配式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比例按照15%执行。交通保障。——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意见-2018.04.08

湖南省:

湘潭市目标:市中心城区2017年达到15%以上,2018年达到25%以上,2019年达到35%以上,2020年达到50%以上;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城区2017年达到10%以上,2018年达到15%以上,2019年达到22%以上,2020年达到30%以上。扶持:用地保障;财政支持;金融服务;容积率奖励;优先办理商品房预售;优化招投标方式。——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01.31

娄底市目标:从2018年开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要达到:2018年15%、2019年22%、2020年30%。扶持:设立专项资金;实施项目补贴。对实施装配式建筑且预制装配率达到50%以上(含)的商品房项目(土地挂牌已明确装配式建筑要求的除外),经建设单位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后,由财政部门给予5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贴;加大奖励力度。对在娄底范围内建有生产基地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年度纳税额增长20%以上的,按其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年度纳税总额首次超过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按纳税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符合以上两项奖励条件的,取奖励最高的一项。降低收费标准;鼓励技术创新。对成功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300万元、10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实行容积率奖励。——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2018.05.16

湘西自治州目标:重点推进区域:吉首市城区(含湘西经开区)。2018年新供地的、总建设规模大于100000平方米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2019年新供地的、总建设规模大于100000平方米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2020年新供地的、总建设规模大于100000平方米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扶持:用地保障;财政支持;容积率奖励:优先办理商品房预售;优化招投标程序;——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州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2018.06.06

怀化市目标:到2018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2019年底达到22%以上,2020年底达到30%以上。扶持:用地保障;容积率奖励;优先评优。——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08.02

常德市目标: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扶持:财政支持;用地保障;税费优惠。——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10.15

黑龙江省:

鸡西市目标:到“十三五”期末,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实现建造方式转型。——鸡西市“十三五”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8.09.18

齐齐哈尔市目标:到“十三五”期末,在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齐齐哈尔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8.10.23

鹤岗市目标:到2020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实现零突破。——鹤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8.11.13

海南省:

全省目标:2018年,选择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政府投资的机关办公,学校、医院、车站、港口、机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从2019年起,大幅度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到2020年,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到2022年。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海南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8-2022)》-2018.05.21

东方市目标:2018年,政府投资的机关办公、学校、医院、车站、港口、机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从2019年起,大幅度提高新建建筑部品部件的使用比例。到2020年,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到2022年,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扶持:用地保障;财政支持;税费优惠;优化审批服务。——东方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实施方案-2018.05.09

吉林省:

松原市目标:到2020年和2025年,我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要分别不低于10%和30%。扶持:资金和金融支持;税费优惠;用地保障;创新服务机制;运输支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7.10

江苏省:

扬州市目标:2018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住宅建筑成品住房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住宅建筑成品住房比例达到50%以上。扶持:容积率奖励:优化招投标;采取财政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优先扶持现代建筑产业。——扬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8.03

江西省:

赣州市目标: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10%以上,实施装配式建筑总面积达200万平方米,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30%以上。到2020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50%。扶持:确保土地供应;落实容积率差别核算;财政奖励;金融信贷支持;产业支持政策;保障运输通畅。——赣州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及2018年工作任务计划-2018.03.22

景德镇市目标:2018年,力争全市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2020年,力争全市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到2025年底,全市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0%扶持:用地保障;强化项目保障;可实行容积率差别核算;减免诚信收费;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财政支持:对创建国家级和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投产后五年内,对达到装配率要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给予参与建设的本地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1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贴;获得国家鲁班奖、省杜鹃花奖的,分别给予企业8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金融服务;对主编省级以上装配式建筑方面的行业标准及规程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奖励;保障运输畅通。——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05.24

辽宁省:

沈阳市目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50%,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达到50%以上。扶持:加大财政政策支持。每年预算安排建筑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扶持资金5000万元,报市政府审定,用于支持产业化装配式示范工程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实行高预制装配率开发建设项目享受浮动限价政策。——关于印发沈阳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1.21

营口市目标:从2018年到2020年的三年时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每年提高3%,到2020年达到10%以上。2021年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扶持:用地支持;立项支持;财政支持;税收支持;规划支持;验收方式支持;商品房预售支持;金融支持;统计体系支持。——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04.05

本溪市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扶持:给予装配式建筑基地或项目一定的财政补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用地保障;容积率奖励;信贷政策支持;在物流运输、交通便利方面给予支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溪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5.04

铁岭市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05.31

大连市目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25%以上。

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扶持:对非政府投融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资金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将装配式建筑技术研究列入重点产业领域科技攻关方向;信贷政策支持;交通畅通方面给予支持。——大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06.08

抚顺市目标:2019年各县区开展试点示范,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扶持:财政补贴政策;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用地保障;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可根据项目规模不同,允许不超过规划总面积的5%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在物流运输、交通便利方面给予支持。——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6.19

朝阳市目标:自2018年起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扶持:对于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可根据项目规模不同,允许不超过规划总面积的5%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在缴纳国家规定的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时,可按规定享受减免政策;对于项目预制装配化率达到30%以上且全装修的工程项目,免缴建筑垃圾排放费;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朝阳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18.06.30

鞍山市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10%以上。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扶持:用地政策;对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的建设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可根据项目规模,允许不超过规划总面积的5%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对鞍山市城市规划区内使用装配式建造技术且装配率达到35%以上的建设项目,给予50元/平方米的奖励,每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采用邀请招标;在物流、交通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运输畅通。——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7.26

丹东市目标:到2020年底,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扶持:土地保障;税费优惠;金融辅助;提前预售;面积奖励;优先审批;投标倾斜。——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11.15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目标:2018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以上,装配率不低于30%;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装配率不低于35%;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装配率不低于40%。扶持: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加大财税激励:2020年底前,对符合装配式施工的建设项目给予50元/平方米的补助奖励,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金融服务;容积率差别核算;在资质晋升、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政策倾斜;对获得“鲁班奖”“西夏杯”“广厦奖”“结构杯”“凤凰杯”等奖项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工程所在地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保障运输通畅。——银川市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03.28

固原市目标:重点推进区域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到2025年达到25%以上。积极推进区域。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以上,到2025年达到20%。扶持:财政补贴政策;用地保障;强化金融服务;税费优惠;容积率差别核算;对获得“鲁班奖”“西夏杯”“广厦奖”“六盘杯”等奖项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所在地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在评奖评优等方面对装配式建筑予以支持和政策倾斜;保障运输通畅。——固原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2018.08.07

内蒙古自治区:

乌海市目标:到2020年,全市及各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全市及各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0%以上。扶持: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用地;财税激励政策;积极的信贷支持;容积率差别核算。——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3.28

包头市目标:到2018年底,全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左右;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左右,应用装配化率达到30%左右,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左右;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左右,应用装配化率达到50%左右,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0%左右。扶持:用地保障;财税激励;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金融服务;实行容积率差别核算;优先推荐评优评奖;保障运输畅通。——包头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2018.04.16

鄂尔多斯市目标:到2020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0%。扶持:用地保障;税费优惠;金融政策;财政支持;行业扶持,容积率奖励;运输保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07.03

青海省:

西宁市目标:2018年起,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建设项目招牌挂土地的比例不少于10%,每年增长不低于3%,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西宁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2018.10.26

山东省:

全省目标:到2020年,济南市、青岛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

以上,其他设区城市和县(市)分别达到25%、15%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扶持:用地、财税、金融、科技、行政许可等支持政策;加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资金对装配式建筑的支持力度。——《山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8-2025)》-2018.04.09

威海市目标:力争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5%以上。——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02.27

山西省:

晋城市目标:自2018年起,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要达到10%左右。2019年全市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全部推广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成为我市主要建造方式之一,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扶持:安排装配式建筑专项奖补资金;优先安排建设用地;项目预制外墙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装配式住宅±0.00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3%;优化审批服务。——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1.16

太原市目标: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设计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须采用装配式形式。——关于全面落实并政办发【2017】9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2018.09.21

晋中市目标:2018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扶持:财税、金融支持;强化用地、规划保障;行业扶持;优化审批服务;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给予支持。——晋中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2018..11.05

四川省:

全省目标: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成都、广安、乐山、眉山、西昌5个试点城市达到35%,泸州、绵阳、南充、宜宾等100万以上人口城市达到30%,其他城市达到20%。扶持:加大装配式建筑在财政、税费、土地、金融、招标投标等方面政策扶持,加强对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支持力度。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新兴产业范畴予以培育扶持,在评选优质工程、优秀工程设计和考核文明工地时,优先考虑装配式建筑。——《四川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03.28

陕西省:

延安市目标:2020年重点推进区域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

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全额投资项目原则上应达到100%。扶持:用地保障;财政政策;

税费优惠;信贷政策;规划政策。——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2018.01.17

汉中市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到2025年,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全省平均水平。扶持: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税费政策,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工程奖项评选支持。重污染天气l级、l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但不得从事土石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室外作业。——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03.12

天津市:

全市目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100%;其他区域商品住宅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20%以上。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全装修率达到100%。展望2025年,全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项目具备条件的100%实施装配式建筑,新建住宅100%实现全装修交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扶持:积极开展土地、规划、财政、科技、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创新。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用地保障;安排资金用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奖励;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评奖评优中增加装配式建筑内容。——天津市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2018.1.18

云南省:

昆明市目标:2018年至2019年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期,期间,累计完成新开工面积不少于600万平方米,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不少于100万、200万、300万平方米。2020年起为装配式建筑全面推广期。装配式项目占当年开工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0%,每年增长5%,至2025年不低于40%。扶持:财税优惠;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的生产企业可优先享受市级工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资金等政策扶持;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产业基地一次性给予300万元的市级工业发展引导资金奖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2018.3.22

玉溪市目标:到2020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超过15%

(其中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县不低于20%),2021年至2025年每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至少提高3个百分点,到2025年末,全市不低于30%(其中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县不低于40%),新建商品房住宅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20%。扶持:2019年至2021年,由产业科技创新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每年统一安排500万元,用以支持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按照先批先补、总价控制的原则;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用地保障;技术支持;行业支持;招标改进;交管支持。——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及产业的实施意见-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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