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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装配式建筑目标和政策信息汇总(一)

发布时间:2019-08-27 10:40:54

 

重庆市:

全市目标:确保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2025年达到30%以上。——重庆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07.05

全市目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15%以上,力争达到20%。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35%。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落地提供融资渠道;要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和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支持优秀企业申报市级、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参照重点工程报建流程开辟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在绿色建筑、智慧小区评价以及企业资质晋升、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支持。——《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2018.09.10

福建省:

全省目标:2018年全年全省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600万m㎡,其中福州市240万m㎡、厦门市120万m㎡、泉州、漳州市各65万m2、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各20万m㎡、平潭综合实验区10万m'。扶持:建立保障和考核督查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发展装配式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工作会议,落实金融、土地、税费等行业扶持政策。——《2018年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2018.02.08

漳州市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扶持:加强用地保障;实施奖励: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但不超过该栋建筑地上计容面积的3%(含本数),对于装配率(预制率)达到规定标准的项目,每增加10%装配率(预制率),按计容面积予以100元/平方米财政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加强金融服务;落实税费政策;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参与评奖评优;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予以支持。一一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1.26

莆田市目标:2019年起,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莆田市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2020年起,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莆田市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2025年起,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莆田市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扶持:加强用地保障;计容面积奖励和预售许可办理;加强金融服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参与评奖评优;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予以支持。一一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1.31

南平市目标:作为装配式建筑鼓励推进地区,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扶持:加强用地保障;加强金融服务;落实税费政策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优先推荐参与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奖评优活动。对运输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构件等超大、超宽部品部件的运输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予以支持。——南平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2018.05.04

龙岩市目标:全年全市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m'(完成投资不少于1.2亿元)。——2018年龙岩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2018.05.10目标:到2020年,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在15%以上,初步形成适应龙岩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到2025年,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在35%以上。扶持:加强用地保障;计容面积奖励和预售许可办理;加强金融服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参与评奖评优;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予以支持。——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8.17

宁德市目标:2018年动工建设1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2019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递增至8%,到2020年力争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5%。扶持:在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对自主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其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但不超过该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的3%(含本数);享受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对运输超大、超宽的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构件等的运输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畅通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居民购买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住宅的,按征收的契税数额给予50%的补助。——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7.12

广东省:

茂名市目标:争取到2020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扶持:加强用地政策支持;加强财税扶持: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招商引资重点行业;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加大金融支持:对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消费者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茂名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2018.1.9

湛江市目标:2018-2019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湛江市“十三五”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2018.2.8

湛江市目标:至2020年末,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至2025年末,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湛江其他地区为鼓励推进地区,至2020年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至2025年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扶持: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建设项目,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按不超过3%不计入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加强用地政策支持;招投标政策支持;加强财税扶持;加大信贷扶持;优化审批;创优激励;施工鼓励;运输畅通。——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10.23

深圳市目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装配式建筑成为深圳主要建设模式之一;到203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70%以上,建成国际水准、领跑全国的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2018.03.07

梅州市目标:到2020年末,实现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25年末,实现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扶持:落实用地保障;实施装配式建造方式,且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建设项目,给予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预制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的奖励;资金补贴;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在本市建筑行业相关评优评奖、绿色建筑评价等工作中,将装配式建筑列入加分指标;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予以支持。——梅州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2018.08.22

中山市目标:到2020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25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扶持:容积率奖励;加大金融支持:对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消费者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税收优惠政策;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招商引资重点行业,在本市建筑行业相关评优评奖、绿色建筑评价等工作中,将装配式建筑列入评价指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12.04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全区目标: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扶持: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中安排专项指标,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和基地建设用地。开辟装配式建筑审批“绿色通道”,缩短项目前期审批时间。鼓励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03.29

南宁市目标:2018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8%以上,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扶持:严格落实出让地块的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完善并落实装配式建筑的激励政策,探索通过建筑面积奖励、放宽预售资金监管、财政资金补贴、税收优惠、降低劳保费初次缴费比例等措施推进项目的建设。—南宁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7-2020)-2018.01.18

贺州市目标:到2020年,实现房地产市场建筑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25%-40%,政府投资公共建筑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45%-65%。到2025年,实现房地产市场建筑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70%,政府投资公共建筑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85%。扶持:用地支持政策;财政税收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基础设施支持政策;人才支持政策;行政审批支持政策;物流运输支持政策。——《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2018.07.02

贺州市目标:到2020年底,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少于20%;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少于40%。扶持:招投标政策支持;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容积率奖励;财政奖补: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的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的分别给子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税收优惠政策;对购买采用装配式建筑商品住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20%;信贷支持;在物流运输、交通畅通方面给予支持;优先采取并联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允许容缺办理审批手续。——贺州市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2018.08.20

贵州省:

安顺市目标:到2020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到2023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积极推进地区达到2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扶持:资金支持;金融支持;用地支持;税费优惠;技术创新支持;面积奖励;绿色通道审批;相关部品运输车辆高速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安顺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2018.01.03

黔南州目标:到2020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2021-2023年,全州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强制推进区达到3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鼓励推进区达到15%以上;力争到2025年底,全州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其中强制推进区达到35%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30%以上,鼓励推进区达到25%以上:扶持:资金支持;金融支持;用地支持;税费优惠;技术创新支持;面积奖励;研究制定相关部品运输车辆高速路通行费优惠政策。——黔南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2018.05.11

贵阳市目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力争在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扶持:财政支持,设立财政奖励资金及资金补贴;行业扶持;面积奖励: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同时满足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的商品房项目,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科技扶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6.29

铜仁市目标:2018年10月1日起,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不少于建设规模30%的建筑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5%以上。到2023年底,全市采用装配式施工的房屋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扶持:资金支持;金融支持;用地支持;税费优惠;面积奖励。——铜仁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10.09

毕节市目标:到2020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2021-2023年,积极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2024-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扶持:强化用地保障;财政扶持;税费优惠;金融支持;创新支持;实行面积奖励;在物流运输、交通畅通方面给予支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8.02

甘肃省:

天水市目标:到2020年,城市规划区内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8%。到2025年,在逐年提高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的基础上,全市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扶持:支持政策。强化用地政策保障。加强产业政策扶持。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实施税收优惠减免。——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2018.01.25

白银市目标:到2025年,在逐年提高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的基础上,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扶持:供地优先;方案择优;规划引领,面积奖励;财税扶持;信贷扶持;优化审批;创优激励;运输通畅。——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7.24

河南省:

洛阳市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下同)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20%以上。扶持: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根据规划部门提出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纳入供地方案;优先保障用地;并对装配式建筑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地上中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设立专项资金;对绿色装配式建筑项目,按照省市绿色建筑资金奖励标准予以奖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见-2018.02.13

洛阳市目标:2019年起,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0%;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扶持:用地保障;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税费优惠;科技支持;行业引导面积奖励,招标支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6.25

新乡市目标:2018年,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下同)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2019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扶持:用地保障;财政奖补:2020年底前,对3万m's建筑面积<10万m'的装配式住宅项目和1万m's建筑面积<2万m'装配式公共建筑项目,按照30元/m2由财政部门给予资金补贴;对建筑面积10万m㎡以上(含10万m2)的装配式住宅项目和2万m’(含2万m㎡)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项目,按照50元/m2由财政部门给予资金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500万元;税费优惠;容积率奖励;优先评优;交通保障。——新乡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2018.06.25

许昌市目标:到2020年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下同)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20%;力争到2025年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40%。扶持:用地保障;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税费优惠;科技支持;行业引导,容积率奖励;招标支持;交通保障。——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许昌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07.12

驻马店目标:2020年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下同)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扶持:用地保障;财政支持;税费优惠;金融支持;规划支持;招标支持;交通保障;奖励支持,对绿色装配式建筑获得鲁班奖、中州杯奖的项目,市(县)政府分别给予施工企业100万、50万元的奖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7.20

三门峡市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下同)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扶持:用地保障;财政支持:2020年底以前,对全市新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镇装配式商品住宅项目,由受益财政部门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农村集中连片装配式农房项目,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奖补,每户补贴不超过5000元;金融支持;税费优惠;科技支持;行业引导容积率奖励;招标支持;交通保障。——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11.20

河北省:

石家庄市目标:2018年起,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高新区、正定县(含正定新区)、平山县政府投资项目5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非政府投资项目1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2020年起,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高新区新建建筑面积4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鹿泉区、栾城区、藻城区、正定县(含正定新区)、平山县新建建筑面积3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县(市、区)新建建筑面积2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到2025年,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新建建筑凡适合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全市政府投资项目100%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非政府投资项目6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扶持:优先保障用地;在办理规划审批(验收)时,对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且装配率达到50%(含)以上的商品房建筑,按其地上建筑面积3%给予奖励,不计入项目容积率;交通保障;2020年底前,对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住宅(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和农村居民自建装配式住房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按照50-10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8.04.03

保定市目标:2019年起,中心城区要重点推进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2020年起,中心城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扶持:用地保障;资金补贴:对2020年底前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房项目(以取得施工手续时间为准)由项目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参照50-100元/平方米标准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支持;预售政策;招投标政策支持;产业支持;专项基金;金融政策;税费优惠。——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保定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04.21廊坊市目标: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示范项目。——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06.28

承德市目标:到“十三五”末,装配式方式建造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十四五”末,装配式方式建造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扶持:工程成本核算政策;用地保障;财政、税收、金融政策;交通运输政策;资金扶持:对于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3000万元以上的PC和钢结构(不含轻钢结构)装配式生产企业,按投资额的5-10%给予一次性奖励,从实施意见出台起至2020年底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对新开工建设的城镇钢结构商品住宅和农村居民自建钢结构住房项目,按照10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对采用装配式混凝土方式的按照8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对采用被动式方式建设的按照10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政务服务政策。——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2018.08.22

邢台市目标:2019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2021至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扶持:土地供应保障;项目立项保障;财政支持;税费优惠支持;建筑节能专项扶持资金支持;环保扶持;交通保障。——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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